其次,由于美国声称其“强化国际人道法”规则仅作为一项政策事项适用,因此它保留了在情况必要时偏离这些规则的自由裁量权。读者可能会认为,如果我们坚持国际人权法的管辖范围并制定更严格的规则,我们就能更好地追究美国 对其决定的法律 责任。换句话说,我们可以剥夺美国自行决定何时适用其强化国际人道法规则的自由裁量权。然而,实际上,这种坚持似乎适得其反。美国如此坚决地拒绝赋予国际人权法在该领域独立力量的原因,并非在于它打算利用国际人道法赋予的最广泛的权力。一个原因可能是它试图保留一定的行动灵活性。第二个原因是,它将国际人权法等同于或担心其他国家会将国际人权法等同于执法规则。它担心国际人权法在也门等地会被解读为与在纽约要求同样的内容。坚持政权选择很重要,使这种担忧更加突出,并激励美国继续抵制 IHRL。
我们不应仅仅因为美国坚持其特别强硬的立场就构建一个新的关于定点清除的分析框架。然而,我怀疑,美国并非唯一一个因为担心国际人权法会被等同于执法规则而抵制其适用的国家。例如,这种担忧可能也促使英国 在2016年10月对 英国议会人权联合委员会 关于使用无人机进行定点清除合法性的报告和质询 做出了令人失望的 回应。正如沙希德·法蒂玛 所解释的那样,该委员会试图让政府关注政权选择,但这样做只会引来一堆含糊其辞的答复。
同样这种担忧可能促使
些军事活跃国家持续声称,国际人权法仅在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才具有域外适用性。这或许也促使法国、土耳其和英国最近采取行动, 在某些反恐 行动中 放弃 国际人权法。将国际人权法视为特定行为准则的替代物,会给各国带来试图“退出”的不正当动机——这又分散了人们对定义何时可以或不可以针对这一重要项目的注意力,并妨碍了这一项目。
11月21日,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数字时代隐私 欧洲数据 权的决议草案。与此同时,英国通过了一项法律(《调查权力法》),该法案将西方民主国家历史上可以说是最极端的监控权力纳入法典。
这是联合国大会第三次就该主题通过决议,与2014年一样,联合国呼吁所有国家审查其监控立法、政策和做法,“以确保充分有效地履行其在国际人权法下的所有义务,从而维护隐私权”。
目前世界各国政府正在通过法律
赋予国家安全机构更广泛的监控权力,超出现有人权法的允许范围。仅举几个例子,隐私国际 第 2 步:检查 Google Analytics 流量趋势 组织已在包括中国、哥伦比亚、法国、肯尼亚、荷兰、巴基斯坦、波兰、瑞士和英国在内的多个国家记录了这一趋势。
那么,政府需要解释有效实施人权法的哪一部分?
过去几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人权机构对监控法律和实践的审查力度急剧加大。这些机构开展了分析,提出了关切,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各国政府再也不能以国际人权法未能为促进和保护隐私权提供清晰、普遍的框架为借口。
随着各国法律(和技术)能力与最后读者可能会 适用的国际人权标准之间 俄罗斯号码列表 的差距不断扩大,人们对公司及其日益增强的生成、收集、处理和使用个人数据的能力提出了质疑。联合国大会决议草案提出了一个非常值得欢迎的进展,即探讨公司的作用以及政府监管公司的责任,包括制定有效的数据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