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南非——此前未能支持2016年6月设立授权的决议——投票支持该修正案,并宣称其投票是基于其“宪法要求”。佛得角也投了赞成票,而利比里亚、卢旺达和索马里则选择弃权。赤道几内亚和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一些非洲国家没有参加投票。
尽管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国(共46个)以压倒性多数对该修正案投了反对票,但仍有少数成员国投了反对票:其中一些国家投了赞成票(例如阿尔巴尼亚和土耳其),一些国家投了弃权票(例如几内亚比绍和哈萨克斯坦),或未参加表决(黎巴嫩、莫桑比克、塞拉利昂、突尼斯和土库曼斯坦)。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国家完整名单,请参见此处。经修订的决议最终以94票赞成、3票反对(白俄罗斯、以色列和毛里求斯)和80票弃权获得通过。
投票前由博茨瓦纳常驻联
合国代表代表的非洲集团坚持认为,暂停执行第32/2号决议是必要的,以便“留出时间进行进一步磋商,以确定界定该决议所设特别程序授权的法律基础”。就此,他们表示,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概念“在国际人权法中缺乏定义依据”,如果没有这些依据,就无法任命该领域的国际专家。
诚然,没有任何国际条约明确规定有必要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保护人们,但声称这应该阻碍决议的通过则显得虚伪。保护个人免受歧视的必要性一直被置于任何所谓的围绕人权保护基础概念的模糊性之上,例如宗教或信仰自由(例如,参见前任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的报告A/71/269)。事实上,挪威代表指出,许多特别程序任务缺乏明确的条约定义。
还必须回顾,之前通过的关于人权、性取向和性别 电报号码 认同的决议(见2011年第17/19号决议和2014年 第27/32号决议 ),其中的核心问题是非歧视,这是一项普遍接受的法律原则。
关于他们的提议是否构成对人权理事会权威的挑战:程序论证
非洲集团辩称
他们的提案“绝不是要质疑人权理事会设立特别任务或特别任务负责人的职责或权力……相反,鉴于国际法对这一问题保持沉默,且该办公室的职责模糊不清,该决议旨在让成员国有时间就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概念达成共识。”
非洲集团指出,人权理事会是大会的附属机构,拥有审查人权 清晰的了解到科目 理事会任务的权力——为此,该集团提及了三项文书,其中两项明确规定了人权理事会作为附属机构的地位(大会第 60/251 号决议执行部分第 1 段,即创始文书,以及大会第 65/281 号决议执行部分第 3 段)以及《联合国宪章》第十条,其中规定大会“得讨论本宪章范围内或关于本宪章所规定任何机关之职权之任何问题或任何事项”。
人权理事会是大会的附属机构,这一点在其成立文书中明确规定,且无可争议。然而,分析大会与人权理事会之间的关系,有两点至关重要。
首先,根据大会第 60/251 号决议,人权理事会享有很大的程序性和实质性自主权,这是使其能够履行其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主要职能的必要条件。
其次,应该指出的是,大会必须根据人权履行其职能(参见《联合国 俄罗斯号码列表 宪章》第十三条)——非洲集团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因为它曾多次坚称性取向和性别认同不属于国际人权法的范畴。
如果非洲集团的提交获得成功,人们可以合关于延期的必要 理地预测,未来的决议将会重新审议,从而对促进和保护人权造成进一步的障碍,并破坏人权理事会的机构权威。